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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任命的”就可以随便调动警力拆迁么
2009-11-29 11:13 来源:红网

    四川宜宾市筠连县一家公司在拆迁一居民楼时,100多公安武警现场执法配合其强拆。被拆当事人的代理律师郭刚查询发现,该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等7名高管,全是筠连县财政局、审计局和规建局的局长和书记。(11月27日《新京报》)


  
  此情此景,实在不知说什么是好,只能用“晕”来概括此时的感受了。中央和地方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和兼职的文件、法规很多,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就有40个左右,这么多的文件、法规居然挡不住这些应该以身作则的领导干部?


  
  颇有意味的是,事发之后,筠连县规建局党委书记陈叙居然没有一点悔过之意,还称是政府任命的,违不违法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话虽让人气愤,但我们千万不要急于骂说这话的陈叙,谴责他都当书记的人了,还说出这么混帐的话,也许他还真是政府任命呢!毕竟,对于公务员从事经营,不仅对公务员本身有严格的制度要求,而且对其亲属都有“不能在其本人权力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要求。倘若不是政府任命,借他十个胆子恐怕他也不敢。当然,这是种主观上的推理。判定是否属于政府任命,不妨看筠连县县委组织部对记者的态度——当组织部某官员得知采访内容时,拒绝了采访。可见,陈书记说的地方政府任命很可能是真的。


  
  陈书记的话,其思考的价值远远超过公务员在企业兼职事件的本身。毕竟,这不是一般的兼职行为,比如他们带着强大的公权从事经营活动后,在拆迁公司时居然能直接调动武警公安和国土局等多部门配合强拆,且不说这是在胡乱使用公权资源,就目前百姓对强拆的情况看,如此做法最终也只会给政府找麻烦,破坏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管是牵涉地方政府也好,还是牵涉到个别高官也罢,都绝不能姑息,一定要一查到底,严格按中央的指示和精神处置。

 

 

责任编辑: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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