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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保姆
2010-01-18 13:50 来源:红网

日前,江苏电台的一则消息说,某市民家保姆要求增加工资不成“罢工”抗议,并发出“最后通牒”,再不加薪就辞工。于是该雇主呼吁政府制定政策约束保姆行为。笔者所在的小区近日也发生类似事情,该户保姆每天8小时工作,月薪700元,5年不加钱,被迫辞工。

当前保姆雇主的矛盾现象很普遍,值得一议,更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姆有没有薪酬要价权?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有!“又想快,又想好,又想马儿不吃草。”可以说这是一般雇主的普遍心态。他们总希望政府对保姆的薪酬标准做出统一的刚性的限制,当然是越低越理想。笔者认为,政府不应该也无权这么做,因为劳动法规定,职工工资是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政府连国企的工资都不能直接干预了,却要限制保姆的薪酬要价,岂不笑话?政府不直接干预,不等于完全撒手不管,譬如刚性的最低工资标准,家政行业也不能例外,也应该严格执行;还有工资指导线,家政行业也应该有。

其次,雇主需要换位思考。中国有句道德格言,叫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样的言行对待他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雇主都是雇工的“老板”。在这个“老板”的群体中,除了极少数权贵阶层是真正意义上的老板外,大家也都是打工的。如果你们所在的单位把你的工资压得低低的并且多年不涨,你心里会是啥滋味?你是不是也想“跳槽”?保姆也好,钟点工也罢,他们也都是尊严的劳动者,也都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按说,他们应与企业职工一样依法享有工资、社保、休息和劳动保护等待遇,不过有没有按规定办的呢?恐怕凤毛麟角都谈不上。对此,雇主们应该明白,不要“讨了便宜还卖乖”,对于保姆要多一些宽容,讲究一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再就是,家政用工市场亟需规范。目前家政用工市场的确存在诸多混乱现象,有的雇主缺乏道德修养,不讲诚信,克扣拖欠工资,歧视虐待工人等。在家政服务者中也存在鱼龙混杂现象,有的缺乏服务常识,行为不讲文明,待遇要求不切实际,甚至有诈骗分子冒名其中。这都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法规给予约束,以维护家政行业的公平、有序。为此,应该成立家政行业协会协调行业行为;保姆、钟点工等也可以成立行业工会——“组织起来维权”;对于保姆、钟点工等与雇主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机构应该责无旁贷地受理解决。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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