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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保证金”其实是有益的尝试
2010-02-12 14:20 来源:红网

在交纳3万至8万元的保证金后才能养狗。最近,陕西宝鸡市宝烟社区制定的《社区养犬管理办法》(讨论稿)一经公布,立即在社区引起轩然大波,支持和质疑的声音此起彼伏。(2月11日红网)

城市的狗患令很多市民头疼,已成为一个不绝于耳的社会性话题。我国是一个狂犬病多发的大国,每年狂犬病的发生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城市的有关养犬管理规定在不少地方都是形同虚设。无人抓管理、无人抓落实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宝烟社区本着创造和谐社区的良好愿望,希望通过经济杠杆来治理狗患,这一初衷良好,办法可行,是社区自治的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此,我们大可不必上纲上线。

虽然法律上找不到有关社区可以收取“养狗保证金”的条款,但法律上也并没有不允许收取该金的条款。社区养狗户不断增多,但只养不管的现象带来了严重后患,“养狗保证金”事实上是社区加强养狗的有效办法。一来,“养狗保证金”可以督促社区养狗户加强养狗的自身管理增强责任心防止狗伤人,减少狗可能危害他人的威胁。二来,一旦狗伤人后,“养狗保证金”可以发挥其保障作用,有利于善后处理,保障被伤害者的权益。

为什么如今一些行政单位可以收取这样那样的保证金,诸如“环境卫生保证金”、“门前三包保证金”、“治安管理保证金”等等,都被视为正常、不违法不违纪,而社区收取的“养狗保证金”就变得不正常甚至违法了呢?社区虽不是执法机关,但不证明其不能采取社区应有的管理措施,法律上没有禁止的即可为。宝烟社区制定的《社区养犬管理办法》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管理办法,是社区自治的管理制度创新,它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有效探索。当然,必须要对“养狗保证金”的使用管理的监督,防止挪作他用,唯有这样它的设立才是有真正意义。看一个规定是不是良法,关键是要看它的实际效果如何而不是看它的出处是否“高贵”,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不是将一些良方扼杀在摇篮中而是希望其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因此,我们对宝烟社区的“养狗保证金”这一创新之举不妨多一些呵护和理解,而不是一味地责难。

观点撞击;养狗交保证金,居委会大妈说了算吗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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