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武汉消协迈进“酒水门”源于“身份”迷失
2010-04-23 09:53

4月21日,武汉首部地方餐饮行业标准——《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发布,其中一项内容是“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在由武汉餐饮业协会、武汉市消协和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看到上述条款,参加发布会的十多名媒体记者面面相觑。(4月22日《楚天都市报》)

新鲜出炉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着实叫公众“大开眼界”,其内容不仅将“禁带酒水”、“收开瓶费”等以往的“霸王条款”合理化,还出现了“餐饮企业提供的菜点发生质量和卫生问题,2倍赔偿”这样明显违背《食品卫生法》的显失公允条款。最不可思议的是,当地消协竟出现在“餐饮业不公平行业惯例”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如果说,对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对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业标准,武汉餐饮业协会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为之摇旗呐喊,还情有可原的话,那消协泰然自若地给行规撑腰,熟视无睹“潜规则”的“规范化”,与行业协会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显然有些“身份”迷失了。

消协作为一种社会力量,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成立之初便是为了“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商家的“霸王条款”问题上,其本该用“呼吁”、“质疑”、“协调”、“强烈要求”之类,向有关部门提出代表消费者意见和心声的建议,竭尽全力阻止、打破、铲除这些“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条款。

而事实上,以前公众也的确听到过消协“让不法商家倾家荡产”、“让他们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之类的狠话,也见过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的义举。虽然,狠话奏效程度难说,义举的约束力难讲。但毕竟,消协用这些举动温暖了消费者的内心,也维护了自己作为一个民间组织的尊严和“身份”。

可如今,本该出头“论公道”的武汉消协,却公然脱离“消协”的大队伍,力挺当地餐饮商家拒绝“带酒客”,支持商家收取“开瓶费”,显然是抛却了自身职责,公然“与狼共舞”了。

这不仅仅是遗憾,更有伤心和愤慨,假如享受纳税人供养,吃着“皇粮”的武汉消协都“变节”了,假如肩负“社会监督与帮助消费维权并举”职责的武汉消协,连做做表面文章都懒得做了,明目张胆地跨入“酒水门”为商家撑腰,堂而皇之地将“霸王条款”昭告天下。那可以想见,今后的武汉消费者遇到麻烦,碰到纠纷,想维权或索赔时,怎可能去找背叛自己的“娘家人”去诉苦呢?

所以,于武汉消协来讲,当务之急,是立刻回归到自己的“身份”上来,向这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叫板。并且在今后工作中,树立起这样的观念——消协是为消费者代言的组织,行业协会是为行业说话的组织,消协应该与各类协会保持天然的距离,更应该站在商家的对立面来为消费者摇旗呐喊。

责任编辑: 余 锋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