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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国酒分局”究竟是谁喝高了?
2010-08-28 10:01 来源:新华网

 

据《央广新闻》27日报道,针对市场上假茅台酒严重泛滥,为保护茅台酒优秀的民族品牌,维护消费者权益,贵州省工商局昨日在茅台酒生产地仁怀市挂牌成立“国酒茅台分局”。

这应该是首例工商部门为一家企业单独设立工商分局。据悉,国酒分局成立后,将专职负责查处各种假冒、仿冒或“傍”茅台的违法和侵权行为。这里面透露的信息至少有两个,一是这里的工商局在未成立分局之前,有关各种假冒、仿冒茅台的违法和侵权行为是无法查办或曰查办不力的;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干预企业,似乎与国家有关精神相悖。

对假冒、仿冒或“傍”茅台的违法和侵权行为的查处本来就是当地工商部门的职责,为什么非得单独成立一个分局来管?以此类推,我们的工商部门是不是还要成立更多的类似的分局?因为国产名牌的侵权行为还有许多,岂止一个茅台酒?依此类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领域需要保护的项目不胜枚举,如果都成立分局的话那还要工商局干什么?

工商部门行使的是政府管理职权,主要职责就是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法行为,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如果单为一个产品而提供特别服务,是不是对其他的产品和企业不公平?是不是有绑架公权力之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洪涛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尊重市场的自行运营机制,如果政府过多地参与,将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

成立这样的分局存在很多负面效应,值得商榷。至于到底有哪些负面效应,将来市场自会作出回答。(胡子民 原题:设“国酒分局”有悖市场公平)

 

 

责任编辑: 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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