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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新房产税对炒房者的打击十分有限
2010-10-09 08:33 来源:红网

日前,上海市公布了新的楼市调控细则,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预征2%-5%的土地增值税。另有媒体报道,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税率为0.3%-0.4%。

预征增值税与开征房产税,二税政策制定的理由皆为楼市调控。但只需稍加细想,就可看出出台这二税政策的门道。土地的定价权限掌握在政府手中,土地价格是否还会上涨,不是市场说了算,而是手中有地的政府说了算。在不断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的同时,却预征土地增值税,这似乎给人暗示,地价只会涨不会降,地价是房价构成的最主要成本,地价在涨,房价哪会那么简单脱离成本独独受到控制?

而新房产税的征收,终由传言变成现实。有人把房产税看成变相的物业税,所以认定其可以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这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征收物业税的合法前提,必须是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与物业税存在重合的一次性税费。而当前土地财政局面难改,这些税费根本没法取消,因涉及多方利益,前不久国税总局官员明确表示“物业税现阶段根本不可能征收”。而房产税并非新税种,以前只对营业房征收,此次只不过是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了个人住房,所以不需要像物业税一样必须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同时,房产税还可以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税等税并存,不仅可以规避立法,财政收入还不降反增。需要注意的是,0.3%-0.4%的税率并不低,因为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高额征税是否可以抑制房价上涨?从2005年至今,国家已经出台了无数抑制房价的措施,国六条,国十条,名词已听得烂熟,但房价依然是不降反涨。2006年针对炒房客开征的二手房转让个税,事实已证明,对炒房客毫发无损。今年出台的新国十条,被称为史上力度最大的调控政策,民众也寄予无限厚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只是短时间内让购房者持币观望,房价并未得到有效抑制。八月经济数据显示,八月全国房价同比上涨了9.3%,而二手房房价环比在七月下降了0.1以后,八月又继续上涨。“史上最大力度”调控政策基本徒有虚名。

历年调控失败的事实已经证明,控制房价的方向出了问题。房价高企的罪魁祸首,一是土地财政,二是高税负,三是缺乏政府公租房,还有一项就是业内心知肚明并且支出不菲的腐败成本。土地、税负和腐败成本若降不下来,房价从何而降?

早在今年五月,有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便已否定了新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但为何最终还是无法避免征收?这其间的利益关系恐怕不是普通民众可以想得清楚的。

房产税在欧美发达国家确实对房价起到了调控作用,但房产税征收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一半以上的国民可以有公租房可租。而在目前国内所有城市公租房都远远滞后的情况下,再征收新房产税,不仅起不到调控作用,相反还会因成本增加,推高房价,让本就不堪重负的国民住房成本再次增加。公租房建好了,再征房产税,如何?不能猪圈都不建好,便把仔猪给宰了吧。

必须要明白的是,炒房客也好,将购房作为投资的普通购房者也好,他们不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他们只是高房价下的衍生品。不能每次调控都舍本逐末,放弃主因,将靶子对准衍生品。政府把矛盾引向炒房,政策也针对炒房客,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转移。当炒房无利可图的时候,他自然就不会炒了。而征收新房产税,对于炒房客来讲,结果最多只是少赚一点,而对于租房居住和实实在在购房自住的民众来说,就意味着要付出更高昂的居住成本,高房价的历史上,又添新伤。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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