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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判后的冷漠与麻木比错判本身更加可怕
2010-11-10 09:27 来源:红网

一审丢命,二审保命,最后竟然在监狱里碰到了真凶!“杀人犯”吴大全的命运,因为2006年发生在浙江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的一件命案彻底改变。如果吴大全未在狱中撞见真凶,那么,并未杀人的他,将要在高墙内消耗掉至少20年的时光。冤案发生以后,主审此案的法官受到的处罚只是被扣点2分,而这一处罚与浙江高院规定迟到3次,以及提审犯人时抽烟,所受到的处罚完全相同。(11月9日《新华网》)

一审被判死刑的吴大全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远在老家的母亲也为儿子准备好了寿衣和棺材。万幸的是,在律师的帮助下,浙江高院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如果没有这一次改判,人世间将又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阎王殿前则多了一个哭诉冤屈的游魂!

吴大全和前段时间引起轰动的河南人赵作海都是不幸之人:明明没有杀人,却被当成杀人犯投入监狱,险些丢掉了性命。“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遭此大难,当真如像窦娥一般,叫天天不应,拜地地不灵,百口难辨,欲哭无泪。也许是冤情太重,怨气太浓,最终震动了三界,冥冥之中让真凶显身,乌云蔽日的天空才闪现出了一道亮光。

相比赵作海出狱后又是申请国家赔偿,又是盖新房,还给儿子娶上了漂亮媳妇的风光,吴大全的遭遇只能用惨淡来形容。死罪虽没了,但“活罪难免”,今年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8月10日,吴大全假释出狱,被法院安排到慈溪市振成机械有限公司“打工”。一个死刑冤案,将以这种方式了结。

差一点致人于死地,屁股尚未擦干净就想把人匆匆打发了,天理何在?真相大白后遮遮掩掩,主审法官受到的处罚竟然与迟到3次,以及提审犯人时抽烟,所受到的处罚完全相同,公道何在?人命关天啊!把一个原本无辜的人最后整成了杀人犯,我们的公检法为何屡屡犯同样的错误?更令人心忧的是,冤案大白天下后,大家关心更多的是案件本身的扑朔迷离,以及当事人“复出”后的种种花边新闻。对引发冤案的司法漏洞,对相关人员责任的追究却很少有人去关注,而这恰恰是悲剧的起源。

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当事人沉醉于劫后余生的狂喜,民众惊诧于故事的惊险曲折,司法机关满足于自己高明的善后手段,这样的话,佘祥林、赵作海、吴大全的悲剧就将重复上演,长此以往,视觉就会疲劳,继而人心就会麻木,这将是一幅什么样的画面啊,实在不敢想象。 [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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