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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要达到目的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2010-11-13 11:08 来源:红网

新一轮楼市调控已取得初步成效,楼市投机需求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要真正达到调控目的,防止屡调屡涨,我认为还得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明确新政追求的政策目标

究竟是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调控,还是只对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实行调控;是将非理性需求推动下疯涨的房价调下来,还是房价可以继续涨升,只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要明确调控目标。

由于货币超发,加上国际国内实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上民营资本没有好的去处,以至于游资蜂拥,不是炒作期货就是炒作股票,在中国更是大肆炒作房地产。房地产市场普遍的炒作和10余年的涨升,加上03年之后屡屡调控、屡屡涨价的现实,使得非理性购房需求急剧膨胀。连持有生产最分散的农产品,都可以被游资和部分无德商人炒得价格飞涨,更何况资源如此紧缺的当前条件下的中国房地产。

如果不实行果断的全国一致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那就会出现部分城市暂时不涨或涨势和缓,二线三线城市价格飞涨的局面。这显然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宗旨相违背。矫枉必须过正,中国房地产市场屡调屡涨的原因是绥靖主义。往往是调控政策的大棒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稍有效果就开始放任,出现一点下跌马上又救市。对于已呈疯狂态势的房地产价格,只有大幅度的下跌,只有在相当长的时间(比如三年以上)内价格持续走低,才能达到调控的目的。

既希望控制非理性市场行为,又害怕非理性行为参与者受一点伤。有人说,只要非理性购房购地者不论采取什么方法、依靠怎样的氛围将房价哄上来,就是合理的,从来没有人给房价上涨规定一个限制指标;而房价调控只要有效果,房价走势只要刚刚开始有点向下的趋势,就一定有一个下降底线,过了这个线就会危害整个国民经济。——这种观点事实上隐含着房价涨升是必要的,而房价下跌则是有害的这样一种奇怪的思想。该观点支配下的房地产调控,屡调屡涨的现实必然会再次出现。

我不明白,一些人口上说的是为了国家经济大局,实质怎么愈来愈像是在为炒房客和无德商人说话。难道他们将一个地区的房价在几个月乃至一年多的时间哄得上涨50%、100%,就是对中国整体经济有利的举动,就是合理合法的?对于房价上涨,我们的专家们怎么没有提出一个最多上涨多少的上限?而一谈到房价回归,实际上回归的影子还没有见到,就要定一个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的价格下限,难道房价暴涨真有着不能明说的政治上经济上的必要性?

二、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思想态度要高度一致

同样面临高房价,同样是制定限购政策,有的城市就极度宽松,每户可买两套,不论持有多少都可以新买一套。这种限制政策,实际效果比不限制还坏,事实上是鼓励每户再买一套以后可能买不上的房子。而有的城市却态度坚决、政策很严,如深圳就是持有两套就不能再买。这种宽严程度差异如此之大的调控实施细则,不仅会造成各城市房地产调控效果的巨大差异,而且会给政策制定严格的城市带来意想不到的压力,使这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成为出头的椽子。

明明中央报刊在一篇篇发表文章,明明一些城市在四月份房产新政出台后政策落实动作迟缓,这说明房地产调控阻力很大,各地方领导人的意见与中央政府的观念存在很大分歧。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一级组织及其官员应该旗帜鲜明、态度一致,如此才能克服阻力,使调控政策执行到位。

但是事实相反,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某些部委专家在限购令受到一些人质疑时,暗示该政策是暂时的。这样一种舆论宣传,怎么能够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促使大家步调一致搞好调控呢?

三、追责政令不通、政令不行

如果一些人对上级政策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钻政策的空子尚情有可原的话,但是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则是公开违背政策政令,胆量是忒大了一点。中央政府刚刚查处了的违纪者,全国通报的典型,他马上可以重新委以重任,这让中央的政令岂不成了儿戏。人们又怎么还敢指望这些地方的干部,会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坚决执行中央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呢。

现在明明已经搞得很清楚,囤房囤地是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的根源,对此状况民众也是愤愤不平。但是在中央政府查出100多块违纪土地(最近媒体更是爆料:全国囤积土地建筑面积达12亿平方米),有关部门一直说要处理;现在到了房地产调控的微妙时刻,却又说早晚要处理,10月不行就11月,为什么要一推再推呢?

如果对违纪干部、违规地方、违规企业严肃处理、果断处理,丝毫不留情面,房地产调控效果一定不会像今天一样。经济学家时常非议主管部门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真实的情况是,离开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当然也包括法律手段),任何完善的制度条文,任何规范的政策措施,都会一钱不值、毫无用处。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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