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必须常“打”不懈
2010-12-02 14:23 来源:红网

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

不管游资如何喊冤、商人如何叫屈,此轮物价上涨,都与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的恶意炒作、哄抬和囤积有关。所以,加大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完全必要的。

事实也进一步证明,当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开始对市场实施干预以后,物价也开始趋于平稳了,而在一些力度较大的地区,价格已经出现了平稳下降趋势。而这种现象,也不只是在此轮价格调控中才得以出现,以往出现物价上涨时,只要政府及时出手,也都会取得比较令人满意的效果。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到底应当在价格调控中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否只有到了市场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时才能被迫发挥作用呢?很显然,这不是价格调控的最高境界,也不是价格调控的最终目标。

虽然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不能对市场进行过多干预。干预过多,就会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序运行。但是,在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甚至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如果过度相信市场、放任市场的作用,也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按理,对此轮物价上涨,有关方面应该早有察觉,在流动性过剩、游资四处寻找机会的情况下,从上半年起,就已经有部分农产品被恶意炒作,出现了价格不正常上涨,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打击这些恶炒行为,避免产生连锁反应。遗憾的是,有关方面对此完全忽略了,既没有发出预警,也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导致此轮物价的恶性上涨。

应当说,此轮物价上涨,不仅有后果,更有教训。即便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的强力干预下,物价能够回归常态,教训也不能忘记。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在物价出现上涨苗头时,就果断出手,果断采取措施,果断打击各种哄抬物价、恶意囤积、恶意串通、牟取暴利的行为,使物价不因为价格违法行为而出现恶性上涨。

而事实上,一切的价格违法行为,都是市场经济所不容的,也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在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唯有用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才能有效弥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缺陷。这些年来,所以反复出现价格不稳定的现象,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没有在需要的时候及时发力有关,与价格调控始终滞后有关。相反,如果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干预、及时发挥作用、及时对各种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打击,物价也就不会大起大落,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也就不会成为价格上涨的推手。

现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要修改了。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新的规定在修改过程中,不仅要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在价格管理和调控中的各种失职行为、也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政府职能部门能够用到价格调控这把钥匙,能够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打击和处罚。同时,新的规定还要拓宽监管范围,对包括房价在内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总之,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必须常“打”不懈,决不手软。

责任编辑: 余 锋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