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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逃费被无期”的合同魅影哪里逃
2011-01-17 09:14 来源:红网

感谢《新快报》和《新京报》,1月16日这两份外地媒体不畏严寒,从河南传出了“禹州农民逃费368万被无期”的最新消息。一是哥哥时建锋确实是为弟弟顶包;二是弟弟时军锋已经到禹州无梁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许多重要情况;三是此案的主审法官竟然不具审判长资格。

正如有网友估计的,这起天价逃费案没那么简单,单单俩农民哪有那么大的能量,胆子大到贷款买车,又挂假军牌营运,这不是往火坑里跳吗?人的投资都是以理性为前提,期盼着收益是自然的事。时军锋兄弟也不例外。来看看时军锋作为乙方与甲方的合同内容就会明白:

“现武警××支队搞基建与乙方合作,甲方雇用乙方四辆运输车辆悬挂武警支队牌照作为前提,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如果乙方悬挂支队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甲方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若张、李联系不上,乙方可以直接与支队长联系。如果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排除以上检查,乙方造成罚款或扣车等损失由甲方负责,罚款由甲方负责,扣车按每天8000元补偿乙方。乙方四辆车每年付给甲方120万元,武警总部等单位到许昌、平顶山视察工作或纠察车辆时,乙方应停止运输活动。乙方若执意运输被查扣,乙方不负责。乙方活动区域为为郑石高速(现更名为郑尧高速)公路:长葛西站至平顶山下汤站、长葛市辖区、禹州市辖区。超出范围被查,乙方自担损失。”

有合同保证,自然可以大胆投资运营。现在看来,哥哥时建锋曾说高速上挂军牌的车有很多,应该此言不虚。光时军锋手下应该有四辆挂军牌的车,出事了两辆,没出事的那两辆呢?这四辆车每年要给甲方120万,还要给收费站正副站长每月各5千,每年就是12万,这还不算司机工资、轮胎损耗和车修等,钱从哪里来?一是偷逃过路费,二是赚取沙石差价。究竟如何保本并略有盈余或者大赚一把?看来时军锋心里一清二楚。

时军锋还说,为了打捞哥哥,他已经高利贷100万,几乎全部用来活动,而且他得到消息哥哥不久就会出来。这就非常复杂了。一种情况是,他被骗了,被人吃了连骨头渣都没吐出来;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此案悄无声息,凭借合同“约束”,张某李某自然会“践行践诺”,凭借签合同的能量真的把哥哥很快救出来。

现在看来,合同中的张某李某显然并不是“法力无边”,他们显然还没练就来者通吃的本事,结果合同履行才8个月就出事了。一年来,光弟弟时军锋就投入近100万元捞哥哥,至于张某李某如何自救,还不得而知。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仙?以至于连“内鬼”和“支队长”都搞不定这起普通的经济案件,实在需要深究才会知道。

但愿这起368万元的天价逃费案能够抽丝剥茧,不单单让时姓兄弟得到公正判决,还让纠结在一起的公路收费、军车挂靠和权力谋私都露出原形,再施以制度纠偏和堵漏,最终让民生的幸福指数再高一点点。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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