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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不拒乞丐是一张社会切片
2011-01-21 11:25 来源:红网

自2003年起,杭州图书馆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此举推行以来,一直引起一些读者的不满。“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两年前说的这句话,近日被微博疯转。不少博友直赞这位馆长有北大遗风。(1月19日《青年时报》)

相较于网友的疯转和媒体的纷纷跟进,作为“新闻”中的当事方——杭州市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刘丽东却感到惊讶不已:“这也算新闻吗?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公共图书馆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的确,图书馆对读者免费开放算不上新闻,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就无所谓“旧闻”和“新闻”之说。但是,当“图书馆对读者免费开放”这句话加上“所有”“包括乞丐和农民工”等字眼之后,有如点石成金,这句话的“新闻价值”突然升高了。

如果非要咬文嚼字一番,其实“对读者免费开放”,其意思可以理解为“对所有读者开放”。然而杭州市图书馆郑重其事地突出后者,以及媒体在报道时特意突出“乞丐”“农民工”“拾荒者”“流浪汉”等字眼,如此用心良苦,其实无不反映了这样一个现实:正如奥威尔《动物庄园》中的那头猪所说:“所有的猪都是平等的,但有些猪比其他猪更平等。”在我们这里,有些读者比其他读者更平等,更有进图书馆看书的权利。

将诸如乞丐、流浪汉这一底层弱势群体排除在外,几乎是当下中国绝大多数图书馆惯有的做派。嫌其“肮脏”,有辱图书馆的文明、高雅、圣洁,自是一方面因素。另一个原因在于,有的图书馆向读者有偿开放,各种证件名目繁多,办证收费的标准也各个地区不一。所谓的办证费、工本费、押金,已经成为一些图书馆的创收途径。当然,不惮以恶意揣度,在一些图书馆负责人眼里,乞丐、流浪汉是不具备阅读能力的。

显然,图书馆将乞丐排除在外是在搞人格歧视、身份识别。获取知识的权利不以人的身份贵贱来衡量。人人生而平等,乞丐也有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包括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图书馆作为公共资源,其职责是服务社会大众。公共图书馆对读者都不应该收费,对于乞丐这一弱势群体,更应该给予必要的公平和关照。

杭州市图书馆不拒乞丐、流浪汉,无疑是当下中国社会的一张切片。透过这张小小的切片,我们窥见了诸如乞丐、流浪汉这一底层弱势群体的生存窘境。我们不妨剥离掉“杭州图书馆”这一特定场景,而将这一群体放在更多的场合来审视,譬如电影院、公园、公交车,这一群体所遭遇的无一不是被人驱赶、遭人白眼;在一些人眼里,“乞丐”“流浪汉”几乎成为“肮脏”的代名词,是漂亮干净的城市的“牛皮癣”,欲除之而后快。

无疑,允许乞丐和农民工进内阅览,彰显了杭州图书馆难得的开放意识与平等意识,这是这个冬天里的一股暖流。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对于经常食不果腹的乞丐、拾荒者而言,跑到图书馆去看书显然是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不难想见,能够去图书馆看书的毕竟只是少数。

乞丐、农民工是构筑这个社会基石的一部分,若要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就要从他们开始。而要让更多的乞丐和拾荒者能够从容地去图书馆看书,有赖于政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给底层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指导他们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生存的技能。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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