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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应成为官员的福利
2011-02-01 09:56 来源:新华网

 

云南鹤庆县607套廉租房被当地官员瓜分的消息,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据新华社的后续报道,该县规划建设局局长赵海清在承认教育、卫生和计生系统一些领导干部分享这些廉租房的事实后解释说:“抛开领导职务,这些校长也是教师,院长也是医生,他们都在山区工作,有套廉租房会方便子女在县城读书。不能因为他们是校长、院长就不给他们机会。”

看到这样的解释,相信很多朋友和我一样会很愤怒。相对那些居无定所的真正弱势人群而言,这些院长、校长们难道不应为他们的无穷欲望感到羞耻吗?

根据国家的政策,廉租房是由国家资金补贴,并在国家各类政策优惠下建立起来的保障性住房,其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改善那些居住条件极其恶劣的少房户和无房户,分配这种保障房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提供基本居住条件。

对于那些校长、院长们而言,他们也可能有各种改善住房的需求,但如果任由公共资源优先满足这种无底洞般的欲望沟壑而置更多未达到基本居住条件的底层民众于不顾,这样的公共资源分配方式,不仅完全背离了廉租房制度设立初衷,而且违背了最起码的人道。

鹤庆县之所以敢于如此大规模地不合理分配廉租房,源于很多因素。首先,权力通吃一切的思维在这件事情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次,廉租房分配机制的不够透明,也让掌握廉租房分配权力的部门和人员,极易产生冲动将廉租房当政策礼物取悦官员;第三,为政之德的缺乏,让当地分配者和被分配者不仅没有瓜分廉租房的羞耻感,反而滋生特权荣耀的心态。

要防范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根本的一条,是要改善廉租房分配机制,包括完善分配权的归属、分配程序的规范、分配过程的阳光监督、分配后果的可纠性。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才会让廉租房真正发挥保障作用。□陈杰人(媒体人)

 

 

责任编辑: 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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