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要打通价格听证这条“隧道”
2011-02-01 09:5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日前,南京长江隧道将年票价格定为4800元,市民们表示原以为价格应在千元左右。有市民称价格太高走不起,宁可不买房搬家也不交这个费用。隧道管理方表示,4800元这个定价是一项优惠,此前仅少数公务车能够享受。(1月31日《扬子晚报》)

一年4800元已是“特别优惠”,以前只有少数公车才能“享受”。现如今,“公车待遇”下放给平民,平民应该欢呼雀跃,没想到“不领情”。据悉,年票收费标准是由隧道开通时一起定下来的,是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一起定的。而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收费标准上限就是合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定价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更多的出现在计划经济时代。而在市场经济时代里,很多政府定价是要经过听证程序的。南京长江隧道年票收费标准很突然地出现,想必是“未听证”。

我国听证会制度最早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会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以后,听证会开始在全国普及。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南京长江隧道既然是政府定价,就应该进行价格听证。价格听证虽未必都能取得理想效果,但总算有一个民主程序。

听证会制度具备“良币”的资质。有专业人士认为,从现在民主法制来看,听证会有利于公众向政府的决策提出意见,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落实政策的可操作性,已经成为现代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遗憾的是,在定价上,听证会还没有很好地发挥“良币”功效。“用一次听证取代今后的听证”“座谈会取代听证会”,甚至由少数职能部门直接定价,这些都是一种“制度性破坏”,都是在制造“劣币”。“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正在价格上显现,长此以往,听证的“良币功能”将转化为“收藏”而退出流通领域,退出定价机制。听证制度需要“制度性修复”“制度性完善”,而不是“被驱逐”“被淘汰”。捍卫听证的尊严,就是捍卫市场的尊严,就是捍卫民主权利的尊严。听证不能让“被”字操纵,更不能“游”离于民主权利之外。

南京长江隧收费,必须打通价格听证这条“隧道”,唯有畅通价格政策听证这条“隧道”,才能让民意、民主与科学等元素“进入”,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与广大市民消费能力相匹配的价格。 王旭东(媒体工作者)

 

 

责任编辑: 张目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