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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筑围墙防贼是对外来人的变相歧视
2011-02-02 09:22 来源:红网

为了防盗,浙江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坑郑村岙底自然村的76户村民居然自发集资50万元,沿村庄修筑了一道7米高、500多米长的围墙,将村子“围”起来。城门上安装了磁卡门锁,村民需刷卡方可进出。近日,这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坑郑村村委会主任阮国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他与其他村干部一起想出来的点子,“办这件事,村民们心最齐”。(1月30日《广州日报》)

看到这则新闻,同样在外地务工的我,一阵寒意袭上心头。不禁让人想起前些年媒体报道的两起类似事件。稍近的一起去年4月发生在北京大兴区,基于一些村庄环境和治安秩序差,大兴区政府专门拿出9000万元资金,通过“建围墙、安街门、堵路口、设岗亭”等措施,对村内人、车实行持证出入,实行“封村”管理;另一起是在浙江温州,从2007年4月份起,温州警方对暂居温州、有过犯罪前科的人,或劝离、或驱赶,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自然,这两起事件一经媒体披露,随之引起全国人们愤慨。

回到台州这起“高围墙防贼门”,相较于北京和温州,台州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高围墙一筑,凭卡进出,则“宁可抓错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在这种“一刀切”的治理思维下,不管是小偷还是外地良民,只能望“墙”兴叹了。这个村子也就自然成了外人眼中的“世外桃源”。

很显然,修筑高围墙防贼,这是对外来人口的变相歧视,纯属排外之举。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村民凭刷卡进出,而将非本村村民阻挡在外,这对于非本地村民而言,无异于“有罪推定”,在潜意识中把村民当作“贼”来防范。毋庸置疑,“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即便是小偷也有人格和尊严。而判定一个人是不是小偷,要以证据说话,而不能事前推定。小偷在发生盗窃行为之前,也不应当被贴上“小偷”的标签。更何况,对更多的不是小偷的流动人口来说,这显然是赤裸裸地“身份识别”。

可以理解当地村民防盗的心情。小偷,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估计没几个人会喜欢的。但防盗不能如此简单了事,搞“一刀切”。尽管阮国麟说,城墙建好后到目前已近一个月了,村里还没有发生一起盗窃案,但需要质疑的是,围墙修得越高越长是否更安全呢?答案是否定的,很显然,墙的高低与安全没有太大的关联。一个月没发生一起盗窃案,并不意味着永远不发生盗窃案。一个最浅显的事实是,现如今家家都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把家打造俨然如“天牢”一般,不还是有盗窃案发生么?

可见,台州这起筑高围墙防贼,这种只堵不疏的封闭的管理思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说是历史性的退步。对此,就有网友如此讽刺,这是现实版的电影《第九区》,“要不要再修个带电网的高墙?”

对流动人口的开放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与否的重要尺度。无疑,坑郑村岙底自然村这种建高围墙防贼模式,并不符合现今城市管理的主流方向。台州的这道围墙,人为粗暴地将外来人与本地人置于一个对立的境地。它如一面反光镜,折射出了这座城市存在的一颗毒瘤。这种有损公平,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当地政府如果处理不当,必定会挫伤外来务工人员的热情和对这座城市的观感,并进而促其用脚投票,表达对这种非人性行为的底线抗争。  [作者:苗蛮子]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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