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怎样才能防止学校建房炒卖牟利
2011-02-21 08:45 来源:新华网

 

最近,海南省三亚市不少学校未经规划报批,打着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幌子在校内非法集资建房,而后高价炒卖以牟取暴利。有媒体调查发现,三亚学校非法集资建房,情况属实,15所学校的楼房将被拆除。(中国之声《央广新闻》2月19日)

针对网帖称“非法集资建房经教育局默认、允许或批准”“背后有‘保护伞’”等说法,三亚市教育局表示否认。从目前传出的信息看,三亚教育部门从去年4月到今年1月,先后下发了多个关于禁止在校园内新建集资楼的通知,而且,教育部门也明确指出“非法集资楼”是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未按立项、规划报建、招投标等基建正常程序建设的集资楼。但这并不能排除学校未经批准、立项,却得到“默认”的可能,否则难以理解这么多学校“顶风作案”。

过去10年来,对于学校办企业、教育产业化,社会诟病颇多,加之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学校的商业化气氛有所好转,然而,从这次集资建房中,大家可见在一些办学者心中,还是不甘心只办教育,而是渴求“致富”的。集资建房变成开发商品房,学校的角色就从办教育到办房地产企业。这无疑是学校的严重错位。之所以如此,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教育家办校的精神,并没有形成,不少学校领导,角色定位是官员或者商人,要么追求官位,要么追求财富;另一方面,学校管理,没有合理的治理机制。在中小学的管理中,代表社会各方力量的社区教育委员会,代表教育者权益的教师委员会以及代表受教育者权益的家长委员会,不可或缺,其中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进行决策,防止学校滥用办学权,保障学校的办学行为,符合公众的利益。

就集资建房来说,合理的决策程序,应当是有关方案,首先通过学校教师委员会的审议,其次,提交社区教育委员会决策,待社区教育委员会通过后,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根据这样的程序,纵有有关部门的“默许”,如果方案没有得到学校教师的认可,没有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审批,学校是难以具体推进的。简单地说,这就形成了各方权益参与学校办学决策的机制,学校行政机构背离办学宗旨,去开发所谓的“商机”,是很难行得通的。(熊丙奇)

 

 

责任编辑: 张目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