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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应该成为全民的集体信仰
2011-05-01 08:51 来源:红网

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4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应当说“醉驾入刑”是众望所归。因为酒后驾车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教训实在太多,实在惨痛。然而,“醉驾入刑”能否让公众从此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从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呢?我以为关键是要让“醉驾入刑”成为公众的集体信仰。

自汽车时代以来,酒驾就成了一个社会魔咒。而长期的放任自流,更让酒驾行为成为许多人的诟病。如今“醉驾入刑”,对公众来说,不啻是一个心理“急转弯”,要让公众完全接受,显然还有个缓冲过程。但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既然醉驾已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不能见而不问。

值得欣喜的是,越开越多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对生命关爱的希望。尽管醉驾与司机自律性不高有关,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过去对其缺乏重视。由于过去酒驾、醉驾习以为常,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致司机驾车没有太多顾忌。但现在“醉驾入刑”提高了司机的违法成本,对涉酒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并对危险驾驶人员起到了很强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但前提是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让“醉驾入刑”成为约束酒后驾驶的“撒手锏”。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对执法者而言,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保证各项政令畅通,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要让“醉驾入刑”不“刑’同虚设,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当然,在新的法规实施过程中,还要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让“酒驾入刑”成为公众的信仰。

[作者:严高歌]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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