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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培训班为何教人糊弄媒体
2011-05-07 08:55 来源:红网

从2010年以来,全国各地都投入不菲经费用于新闻发言人和官员媒介素养的培训。据称,我国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已有数十万人,新闻发言人培训已经成为培训领域的新热点。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培训班往往讲述的都是如何应付记者的“术”,如何巧妙绕开记者的发问,不对记者说话。(《中国青年报》5月5日)

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是目前国内最受欢迎的新闻发言人培训老师之一,他经常接到授课邀请,为各地官员解惑。从报道引述王旭明受访对网络舆情传播等问题的一些表态,可以分析出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其他官员媒介素养的进步与局限。

王旭明谈到,“一个合格的新闻发言人,当然要在新闻发布会上、在网络上、报纸上、电视上、广播中,借助一切他可以采用的形式和手段发言”;而一旦面临不利的舆情事件,“一味地花钱删帖、封锁消息徒劳无益”。简言之,积极主动、宜疏不宜堵。这两点,应当是政府新闻发言人乃至其他官员在与媒体、网络舆论产生交集时采取的基本态度。国内一些地方近年来改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网络舆论的惯有做法,遵照了这两项基本原则,不捂盖子,总体上有利于事态及其内外部影响的控制。

关于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功能问题,王旭明先生提出的另两个基本观点,就非常值得商榷了。一是,“跟媒体打交道没有不‘作秀’的,‘作秀’都在做,关键是看你如何做,做得好不好。”此语出自王旭明先生在日前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卓越校长局长峰会上的发言。二是新闻发言人处理“为难”问题的方式,他分析指出,“面对公众了解真相的诉求,说谎是不道德的。新闻发言人……有权拒绝不道德的发言,而这需要勇气与技巧……在选择瞎说、胡说还是选择‘没有得到授权’和‘无可奉告’之间,宁愿选择后者。”

王旭明先生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内设了一个遵从“道德”(良心)的标准,建议发言人以勇气与技巧拒绝不道德的发言,显然回避了问题的实质——政府新闻发布与信息披露,多属法定要求;而公众有意愿了解真相的政府、政务信息,也基本都有完备的范畴、时限和发布权限规定,理论上没有供发言人作秀的广泛空间。新闻发言人不能主动披露法定范畴内的信息、不愿正面回答提问、不敢与媒体和公众开展互动,跟道德、勇气没有关系,也不是一点技巧可以解决的问题。要探究的是为什么会有人肆无忌惮的压制舆论、轻易违背法律政策明文要求拒不披露信息而得不到惩罚。

王旭明先生不具有改变政府新闻发言人机制的权威和权力,只能隐晦的建议发言人在瞎说、撒谎与“没有得到授权”、“无可奉告”之间选择后一组应对答案,这就叫做“术”:应付记者的“术”、糊弄公众的“术”,只不过在“术”与“术”之间,倾向于危害更小、不那么直观的选项。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各地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授课教师必须在术的层面上大谈“摆平”、“应付”和“拒绝”,而不是给被培训者谈法治、谈畅通言路——需求决定供给,培训毕竟是门生意,我们能强求国内的培训机构逆需求做赔本买卖吗?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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