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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过期饼干罚5万元”有示范意义
2011-05-11 08:14 来源:红网

仅仅因为3包过期饼干,却付出了被罚5万元的惨痛代价。北京市通州区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对一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超市,开出食品安全法中相应罚则的“最上限”罚单。(5月10《北京日报》)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这则消息只算是芝麻大点的小事。其所以引起公众关注,就在于“处理的严厉性”让大家产生了共鸣。对于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无论官方还是民间,早有“要罚无良生产、经营者至倾家荡产”的呼声,但这个声音似乎总是没有“落地”。此背景之下,“3包过期饼干罚5万元”更具有示范意义。

“3包过期饼干罚5万元”,体现了食品安全执法的见微知著。围绕3包过期饼干,通州区工商人员在超市内“翻箱倒柜”查问题,往小处说,是执法人员工作认真,往大处说,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负责。综观这些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少地方还没有走出“媒体报啥就查啥”的执法怪圈,以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搞了好几年,但成效甚微。食品安全事件危害性大,涉及面广,尤其需要执法人员具有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功夫,这样,才能将更多加“精”、加“色”,甚至加“毒”的食品及时揪出来,让百姓们早日脱离有害食品之苦。

“3包过期饼干罚5万元”,显示了当地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零容忍”。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本案的过期食品价值看,充其量不过十几元;但从危害来看,3包过了期的饼干,足可使3人甚至更多人致病,或给人埋下疾病隐患。取罚则上限开5万元罚单,不仅顺乎民意,更能杀一儆百。可以相信,如果这样的“零容忍”越来越多,未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就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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