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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醉驾:同桌的你变爱喝的你
2011-05-12 08:16 来源:红网

中国内地知名音乐人高晓松9日晚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是醉酒驾车标准的三倍多,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北京晨报》5月11日)

如果以平常心来看,这不过一起普通的醉驾事件,大不了是名人醉驾,但两天来却在网络上掀起如此大风波,是因为在酒驾、醉驾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当下,高晓松作为一个具有榜样力量的公众人物,却成了一个顶风醉驾、以身试法者。这种行为,不仅让法律很受伤,也让公众很失望。

记得“药家鑫事件”发生后,高晓松曾在微博中声讨西安音乐学院个别学生支持药家鑫的不理性行为:“今后音乐界将不接受他们,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但当他醉意朦胧,驾车与人追尾,造成4人受伤的时候,他对生命的尊重又在哪里?

或许作为一位名人和文化商人,高晓松应酬太多,在中国酒文化背景下有些酒也不得不喝,但这显然都不是其顶风违法的理由。据报道,事故发生后,高晓松表现得很后悔,并写下一纸悔过书保证“永不再酒驾”。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他除了面临刑拘,不得不暂别《中国达人秀》和一些本来日程很满的影视文化活动,更受伤的还有其社会声誉。十几天前,高晓松曾作为嘉宾受邀参加清华大学百年校庆晚会,怀抱吉他弹唱《同桌的你》,激起校友们喝彩声一片;而现在,醉驾版《同桌的你》却在网络上流行开来:“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喝的生啤,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喝的你”……

当然,面对酒驾,我们不能光取笑高晓松。自5月1日“醉驾入刑”生效以来,各地加大了对酒驾和醉驾的查处力度,但仍有不少人抱着观望、侥幸心理,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从报道上看,连日来,每天都会有醉态各异的“酒鬼”粉墨登场,各种各样的“嚣张哥”、“悲情哥”、“赖皮哥”、“逃跑哥”甚至还有“秧歌哥”,醉得东倒西歪仍敢开车上路,实在令人目瞪口呆、触目惊心!这说明,要规范人们的驾驶行为、远离酒驾,并非止于一纸法令。只有严查严惩,并让法律形成强大的、一以贯之的执行力,让那些图一时之快踩法律红线者,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以身试法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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