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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扩大范围的前提是什么
2011-05-24 08:17 来源:红网

目前我国的“限塑令”主要针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日前,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表示,将扩大限制塑料袋使用的范围,包括餐馆、医院等场所。商务部“正在抓紧调查研究,还要征求公众意见”,争取尽快出台,但未提到具体的时间表。(5月23日《扬子晚报》)

“限制塑料袋使用范围将扩至餐馆医院等场所”,这意味着是对实施已近3年的“限塑令”的推广升级。常识告诉我们,这样的升级推广,应该建立在对既往“限塑令”实施成绩肯定的基础之上。问题是,现在对过去“限塑令”实施的效果盘点,真的获得了人们普遍认同的判断吗?

在日前召开的“限塑令出台三周年”主题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李静称,限塑三年以来,超市的塑料袋减少量达到2/3以上,但农贸市场里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现升温态势。我们认为,如果把超市塑料袋减少做为“限塑升级”的动因,就很可能陷入偏执与错位。

对“限塑令”这样的公共环境政策进行盘点总结,不应仅仅盯在某个消费场所的塑料袋使用数量上,而是要通盘考虑。要知道,“限塑令”的本质诉求,是环保。环境保护是一个综合性课题,不应局限于某个特定场所,它涉及地理范围、经济利益、观念意识等问题。超市使用塑料袋少了,农贸市场多了,对于环境保护来说,自然不能说是成功的。

事实上,围绕“限塑令”的博弈,十分复杂。它既有经济利益的博弈,又有环保观念的博弈,更有现代公共管理的权力与权利博弈。不必讳言,在物价飞涨的年代,每一分一毛都是民生之重。那些站在超市付款台前的市民,确实因为使用塑料袋要付钱而选择带上布袋。但是,这种经济意识中到底注入了多少环保理念,恐怕仍然要打个大大的疑问。抛开环保视角,谁又敢说,那些塑料袋背后的消费者、商家、生产厂商之间的利益博弈,已经处于某种合理均衡的状态呢?谁又能让人信服,在这些利益博弈中,消费者不是遭受剥夺与损害的一方呢?

“限塑令”以利益经济手段来增加使用者的成本,这是借鉴国外的相关环保经验。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限塑令”仍然是作为行政措施存在的,而没有完成向立法彻底转身。诚然,这种政策制度较之于传统环保政策,有一定的约束性与影响性,但是,仍然不可掩蔽其中存在的法理缺陷。不论是制度规定的位阶,还是相关制度配套,实施已近三年的“限塑令”,都仍然留存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弥合相关制度缺陷就进行“限塑升级”,恐怕只会制造出更多的经济与环保冲突的尴尬。

限塑是好事情,“限塑令”制度善良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一个公民权利意识充分觉醒的年代,“限塑令”并未让人感觉到一种真正跨越传统环境政策的重大进步。特别是,“限塑令”牵扯到商务、工商、环保、质监、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在责任监管问题上,仍然容易出现诸多的断裂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限塑升级”,必须厘清经济利益与环保理念之间的平衡性,必须保证制度执行的公平与公正,来避免掉入相关利益陷阱,使公共政策避免遭到隐性的制度性剥夺。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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