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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增选应建立“回避制度”
2011-05-29 15:29 来源:红网

日前,中国工程院发布2011年度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485位候选人分别来自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厂矿企业、管理部门等。名单公布后,即有人统计发现,工程管理学部44名候选人中,近半来自“两高”人士:央企高管和政府部门高官。(5月26日《京华时报》)

对于工程院院士增选的“两高化”,工程院学部工作局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认为,现任企业高管、政府官员、大学校长等职,并不能否认其以前从事过科学技术工作,且目前不少企业老总仍在承担部分科研工作,掌握前沿的工程技术,故不能因职务身份就将这些人拒之门外。这是一种诡辩。众所周知,在有院士制度的国家,院士是学术界给予科学家的最高荣誉称号。换而言之,要想获得院士称号,一个基本前提是,你必须是货真价实的科学家,而不是“客串”的专家。在增选院士这个问题上,候选人的身份可以多重化,但肯定不能偏离科学家这一身份太远。

院士增选“两高化”,并不是好事。如果说院士是一种资源的话,按照我国增选院士的规定来看,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那么这种资源肯定是稀缺的。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稀缺性,才体现出院士称号的可贵,以及对科学家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而把院士名额的一部分给了“两高”人士,相应地,就会挤占其他非“两高”人士但真正奋斗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尖端人才的评选名额,从而起不到对他们的激励作用。这实质上还会起到“示坏效应”:将使更多科学技术人员投身角逐权力的顶峰而非学术的巅峰。

而院士增选“两高化”的最大弊端在于,由于“两高”人士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给权力绑架学术以及特权寻租学术提供了天然的空间。在当前语境下,几乎所有的科学技术研究资本和资源均由大权在握的“两高”人士掌控和配置,这样的后果是容易让“两高”人士利用职权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同时,科研资本和资源管理行政化容易导致学术权力行政化,使得相关行政管理者不懂学术规律,用行政手法对待学术问题,方式简单粗暴,最终造就“学术权威”,乃至“学术霸权”和“学术寡头”。事实上,上述情况已经在学术科研界频发,备受诟病,学术科研去行政化已成为社会共识。

而要彻底规避权力绑架学术的可能和打破特权寻租学术的空间,就院士增选这个问题说,就应该将“两高”人士拒于院士门外。在法律界有一个术语叫作“回避制度”,凡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其目的就在于约束司法机关自避嫌疑,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在增选院士这个问题上,国家也应该借鉴法律上的“回避制度”,出台“两高”人士不能增选院士的硬性规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达致学术科研的去行政化,才能让学术真正独立自由。

无可否认,“两高”人士不乏在学术上颇有建树者,但我们也不必为他们没有增选院士行列而遗憾。社会机制会做出每种合乎职业属性的激励。对于高官而言,对于其奖励主要表现在升迁上;对于高管而言,对其奖励则主要表现在高薪上;对科学家而言,对其奖励才是院士称号。因此,你要么选择做高官,要么选择做高管,要么选择做院士,而不能两者兼得,悠游其中,享尽好处。院士不能成为“两高”人士的额外奖励,甚或是沽名钓誉的手段。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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