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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当头,金融机构“乱象”不绝
2011-06-23 08:17 来源:红网

6月21日《羊城晚报》披露:2009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支行内部员工为完成信用卡发卡任务,大量盗用客户资料,仿冒客户签名,在客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立了数千张可透支的信用卡。

不难想像,假如这批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中,会形成怎样的“乱象”?或许,“被申请人”会说:反正我没亲笔签名,大不了到时跟银行对簿公堂。但无数的事实证明,市民硬撼银行,就如鸡蛋碰石头,就算市民赢了官司,最终还是落得满身伤痕。至于声誉问题,现在银行之间已存在着一条“潜规则”:只要不惊动银监部门下罚单,声誉算啥?!

其实,除了“被开银行卡”之外,我们被开通的银行业务还真不少:存款或银行卡无缘无故就多了一笔款,无缘无故就被扣划了账户管理信息费,无缘无故就“被按揭”并被银行追数……面对这些错误,银行的解释基本上是“电脑故障”,但深究下去却疑窦重重:当今银行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先进,银行的错误怎么就越来越多甚至非常低级?

毫不讳言,银行的错误基本是人为造成的!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当前金融大繁荣背后银行业的“乱象”丛生?答案是——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式以“利”字当头,当“利”的理念渗透到上至高级管理层、下至柜台员工的时候,“乱象”丛生就不难理解了。

自打数年前加入WTO,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外资银行“狼来了”的步步威胁。我们的银行机构通过不断的调查、学习和研究,终于摸索出一条自以为的致胜之道——在市场化的大前提下,我们必须比外资银行更加市场化:从内到外,从经营到管理,都抛到市场去检验。正是在妖魔化的“市场论”笼罩之下,从中央到地方对银行的评价,言必市场份额和增长率;论银行行长的行与不行,就看银行效益;员工升职加薪,不问其他只看营销业绩。

当“利”已成为其外部和内部评价的绝对的、唯一的准绳时——柜台只开一个储蓄窗口且对排长队等候的消费者视而不见,原因是普通储蓄业务没“利”可图;我们“被开银行卡”,是因为经办的银行职员可多收手续费;储户经常被游说买银行保险买理财产品,是因为获取的“佣金”比办储蓄的多;不久之前广州某储户到银行取款时多收了几万元,要求退款时银行职员冷对储户是因为假如公开承认错误则面临被银行解雇的危险;贷款户到银行办理贷款,除了收取正常的利息外还收取诸如咨询费成本费……只要你踏进银行,你就被视为被宰的对象;你在明,银行在暗;银行是专家,你是傻子……

难道,银行“乱象”就没人监管吗?非也,银监局、人行等就是银行的紧箍咒。只可惜,银行这只猴子太精了,唐僧念咒的水平太低下了。不妨看看这个现实:2003年10月1日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但最近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经多达3000种,7年时间银行收费项目竟增长了10倍。是谁发明了这么多的收费项目?当然是银行!但问题是:银监部门对于自身在管理上的“滞后”从来就没有自省过。什么收费投诉,什么风险管理,银监部门的通用法则是:各金融机构首先自查,然后银监部门现场检查,最后是各金融机构上报整改报告。在银监部门看来,收费也好“乱象”也罢,只要银行不发生大案要案,没出现挤提现象,就是银监部门的政绩,就成了裁判与运动员的皆大欢喜。金融业繁荣了,社会也歌舞升平了……

刚刚读到6月22日《信息时报》的报道:按照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要求,从7月1日起各大银行各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叫停。——在消费者看来,这个规定,终究不过浮云!

可以肯定的是,在金融监管站在银行一方时,更多的制度出台也不过是走场;只要“利”字当头,更多的金融“乱象”仍会频繁出现,甚至险象环生!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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