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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警车贴罚单只是公正执法第一步
2011-07-27 09:53 来源:《检察日报》

7月22日上午,一辆警车因违规停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电信大厦附近,被开具罚单。该大队的叶警官表示,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向特殊号牌车开罚单了:“按照我们工作的惯例,不管是什么号牌,都会一视同仁。”此事被网友发布到网上后,引起热议(7月25日《南国今报》)。

媒体上常有交警给警车贴罚单的新闻,每次出现,都会照例引起“热议”。人们热议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赞扬这些交警执法公正,以至于每当这样的事情一出现,人们都赞扬交警是“最牛交警”,例如郑州、苏州、青岛都有这样的“最牛交警”。第二就是欢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了落实,连警车违规停车也同样被处罚,没有法外特权了。

不过,我以为,老百姓对此事的欢呼有点过头了,高兴得太早了。应该说,只要违规停车,就被贴罚单,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交警依法行政,没有偏袒特权车,也没有偏袒“家里人”。但如果以为这就是公正执法了,却不一定。因为贴罚单只是第一步,如何处理是第二步。如果处理不公正,那就谈不上公正执法,甚至贴罚单的公正也变得毫无意义。打个比方,有人发现斗殴,打架的包括官员的儿子。警察把双方都带进派出所,未必就是公正,如果接着就把“官二代”放了,这个“带回”还有意义吗?

违规停放的警车虽然被贴了罚单,却不一定被惩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当警车被贴罚单后,如果是因为执行紧急任务,就不受有关规定的约束,也就可以免予处罚。

但是,谁去鉴定其违规停车究竟是不是执行紧急任务?当然是公安机关。对“自己人”,他们会严格“较真”吗?如果不能,那这个罚单也只具有表面意义了。

可见,如果把整个事情的查处算做100公里的路程,交警给违规警车贴罚单才走了50公里,而后50公里能不能走完,公众已经无法监督。如果被贴罚单的警车最后都以“执行紧急公务”而逃避处罚,贴罚单还有什么意义?只能给人民一个公正执法的假象。

所以,对被贴罚单的警车的处罚情况要向公众公开:究竟有多少是执行紧急公务而免予处罚的?有多少是真正被惩处的?尽管如此,我们依然无法判断紧急任务的真假,不过可以根据惩罚比例作一个推断,你总不能全是执行紧急任务,没有一个违规停车的吧?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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