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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公司化,超生才成提款机
2011-07-30 10:58 来源:红网

河南邓州市计生委发红头文件对各乡镇办下达征收超生罚款的任务指标,其中一个季度就要求征收902万元。一名村干部称计生委的指标就是以收钱为目的的计划生育管理,下边村组干部为完成任务,只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村民们超生然后再罚款,收取所谓的社会抚养费。(7月29日大河网)

报道中说,一些计生干部收取社会抚养费时根本不开票,甚至连白条也不打。某居委会最近三年至少收了240万元社会抚养费,但每年只向市里缴纳10万元的“定额承包金”,超收部分村干部都贪污了。看来,在这样的村里,超生罚款已经成了干部们的提款机。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和邓州市计生委向各乡镇下达罚款任务指标有直接关系。市里给乡镇下达指标,乡镇再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里,最终“定额上交、多劳多得”,乍一看像极了一些公司的业务报表。只不过计生委这家“公司”既不生产产品,也不提供服务,层层转包的其实是手里的权力。

公司制定经营性指标,目的是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使其更好地完成任务,可以说是营业额多多益善。而计生委征收社会抚养费只是一种惩罚手段,是公民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补救措施,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杜绝超生,理应收上来的钱越少越好。但权力运行公司化的结果,是超生罚款成了某些干部的创收手段,利益的驱动使他们不是做好本职工作把生育水平降下来,反而希望超生现象越多越好。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干部连白条都不打就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显然是违法行为。对于违法的当事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上级主管领导,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应该说,这种权力运行公司化的情况不仅在邓州市计生委有,而是在全国各地有行政处罚权限的政府机关普遍存在。百姓意见很大的交通、交警等部门,就经常曝光出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前两天有媒体也曾报道,某超限超载检测站人员是靠罚款来发工资。

事实证明,一旦权力的运行和个人的利益挂钩,行政罚款很可能成为某些人或团体谋利的手段。如何让权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不使其变成某些个人或团体的提款机,每一个权力部门都应该反思。

[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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