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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订单”,“保安截访”才难以为继
2011-12-02 08:09 来源:红网

把“截访”称之为“生意”,是因保安公司也在做。“公司”显然不是行政机关,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目前,保安公司从事的“截访”生意将面临清理整顿打击。

从即日起到明年5月份,(北京)市公安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正规保安公司须实现“零截访”,如果出现截访事件,不但要处理保安个人,还将对保安公司进行罚款。(12月1日《京华时报》)

对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面临清理整顿打击专项行动的保安公司,究竟是由于因为没有依法经过批准的超范围经营,还是这种被称作“截访”的经营项目本来就是非法的?如果是后者,这场清理整顿打击专项行动就变得非常简单。

要断绝一个公司的某项生意,有些很难,有些却十分容易,这要看这项生意的经营过程。如果一个公司的某项生意要自己寻找市场,而且存在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即使是违法经营,治理也是有难度的,这就像市场上的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一样;但如果一个公司的经营项目来自固定的订单,那么,要断了它的生意就非常简单,只要上家不提供订单就可以了。而保安公司“截访”就是一笔有订单的生意。

当然,当这个“订单”本身就来自地下的非法组织,其隐蔽性就会给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截断其经营后路也算有力的打击手段,比如贩毒。但保安公司的“截访”订单是谁给的?不正是和开展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同样性质的政府部门么?“截访”不同于黑社会的绑票,是有关政府部门出钱雇佣的,如此“光明正大”的一笔“生意”,为什么到了保安公司才遭到清理整顿打击?这给人的感觉是,“截访”是合法的,只是保安公司没有资格做。否则,为何不干脆取消“订单”?

那么,“截访”是不是合法?在百度百科只查到了“截访办”,大致可以解释“截访”的含义:“截访办,就是阻截上访人员办公室。由各地党委政府公安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究其根源,关键是一些基层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把个人的权力凌驾到法律的威严之上,把权力变成一根魔杖,目无法纪,目无人权,肆意践踏和剥夺上访者正当的权力,常驻于上级政府信访办前。”时下,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普遍存在着“怕群众上访”的心理。一听说群众要上访,就不惜动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跟踪、拦截,甚至动用暴力手段来制止上访。正是因为各地的“截访”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形成了“市场需求”,才让某些保安公司揽到了这个“大单”。也正是因为保安公司更“专业”的截访手段把这种野蛮的侵权行为推向极致,才引起了社会的公愤。殊不知,老百姓的某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正当要求得不到理睬,不得已进行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显然,“截访”本身就是践踏宪法,侵害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

而当这个由政府部门“下单”,保安公司经营的“截访”生意明显无法让社会容忍时,开展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虽说能削弱“截访”的“有生力量”,但能堵住“截访”这种违法行为的源头么?笔者并不否认开展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的积极意义,但必须意识到,治理“截访”的违法行为,从保安公司着手还远远不够。“截访”实际上是权力违法,从制度上取缔政府部门的“截访订单”,肯定比禁止保安公司接这张“订单”更有效。那么,何不双管齐下、标本兼治?

[作者:知风]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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