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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黑名单:跑龙套的道德不该唱主角
2012-01-13 08:11 来源:红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与1月11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会议认为,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提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黑名单而言,其八项举措亮点有二:一是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向社会公开。从这看来,良善初衷体现出来,显然值得期待。但正如网友的第一反应所言:设立质量黑名单就能一劳永逸了么?这不仅是网友的担忧,更是你我内心无法跨越的一道“信任门槛”。

毕竟,质量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更是一种“道德裹挟”的力量。中国自古以来,荣辱观便比较强烈,也才有了对羞耻刑的畸形迷恋,当人犯错时,游街示众的做法屡试不爽。换言之,便是通过“示众”,让非法之徒感觉到道德的胁迫力量,饱受道德的指摘,形成一个让人望而却步的“道德磁场”——磁场内,有善意与良知;磁场外,有丑陋与罪恶。

当质量黑名单设立之时,便已经假设了一个前提:道德的力量,对所有的人都是适用的,包括所谓的企业家。但事实上,一个必须重拾的常识是——向社会公示,要想良愿落实,当事人须有必要的道德信仰。就现实而言,似乎难以给人信心。一者,企业家的道德血液缺失,早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而网络上“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的段子很火,也在诠释着一个社会现象:道德的磁场力量,早已今不如昔,甚至可以说“低到尘埃里”了。

一旦社会失去必要的道德信仰,道德裹挟的力量便会成为“纸老虎”,吓唬人可以,办实事很难。这意味着,“向社会公示”的道德力量,无法完成与企及公众的期待。一旦黑名单的容量不够大,登上榜单的企业终究是少数,那道德裹挟必然会被利益冲击得支离破碎;而一旦容量足够大,那便失去了“向社会公示”的警示意义,因为每个人能记下的名单,绝不可能很多。

当“向社会公示”的道德力量单兵突进时,仍让人想起另一股力量——法律的力量。道德与法律如同鸟之双翼,往往是缺一不可。当前的质量黑名单,我们仍有足够的担忧,一是黑名单会不会通过公关消掉?二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又将如何处理?在这次会议的八项举措中,有加大处罚力度的规定,但只是针对责任人,而监督人的职责,却被忽略与无视了。

利益横飞之时,正迎法律缺席,道德必然成为打击企业质量问题的炮灰。在一个道德力量低到尘埃里的社会,任何道德裹挟的力量,都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即在法律之外的“另一只手”,而不能让其充当“主角”。只有在排斥法治的社会,道德才可能“唱主角”。如今法治社会,不是每一种跑龙套的力量,都有“上位”的机会,尤其是在剧本已定,彩排已完的情况下,临时乱了阵脚甚至错位的表演,注定排演不出一幕令人称心如意的“大戏”。

[作者:龙敏飞]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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