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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于“官民比”不如关注行政绩效
2012-03-28 08:55 来源:红网

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我国公务员为689.4万人(未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5万人。经过简单计算可以得出,2010年我国的“官民比”应为1:194.3。(3月27日《中国经济周刊》)

一直以来,“官民比”似乎成为国人挥之不去的情结。前些年,有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我们的官民比达到1:26,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引得舆论一片哗然。随后,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出面辟谣,称1:26是把事业单位人员计算在内,真实的官民比应为1:197。如今,2010年公务员总数公布后,又有媒体迅速作出反应,计算出“194人养一名公务员”的结论,再度引发新一轮对“官民比”的关注。

其实,“官民比”是一个伪命题。首先,“官”的概念就很难界定,究竟是单指公务员队伍,还是所有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存在争议。实际上,教育、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人员才是财政供养的大头,但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而成为政府公共服务产品的制造者。其次,不同发展时期的政府“官民比”不具有可比性。从国际上看,政府提供给公众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越发达,在公共服务领域就职服务的人员数量也就越多。按照国家财政供养人数和人口总量的比值计算,加拿大为1:9.8,法国为1:12.7,德国为1:13.7,都远远高于我国,难道就能因此说明这些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诚然,近年来一些地方曝出“某县级市10个副市长”、“某农业厅7个正厅12个副厅”以及吃空饷等事件,引发人们对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位数超编的担忧,从而希冀通过“官民比”对我国公务员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有一个大致判断。但是,盯住官民比是瞄错了靶子,与其纠结于此,倒不如好好关注一下行政绩效。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规模大小没有一定标准,关键在于要保证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依据学者弗莱恩的观点和看法,公共部门对公民至少在三个方面的事情上负主要责任:一是政府的支出必须获得人民的同意并按照正当程序支出;二是资源必须有效率地利用;三是资源利用必须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抛开行政绩效来看官民比,只是一个空洞的数字,并无任何实质意义。我们不知道数字背后“官”配备是否物有所值,是否对得起纳税人的公帑?

政府的“规模”究竟应保持多大才算合适,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通讯曾在接受采访时给出了这样的标准,一是政府的规模与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是否相适应;二是同等规模的政府是否提供了充分完备的公共服务。这也是对行政绩效的生动诠释。在现代社会,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即“社会福利的提供者”与“经济稳定和增长的主舵手”,这就要求政府“花费更少、做得更好”,从内部管理上挖潜,更有效地使用公共财政资源。

就此而言,加快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才是公众对于政府的期待所在。各地各部门应在探索行政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加强过程透明和信息公开,把政府在各方面的业绩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政府工作。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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