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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关”的监管者缺乏责任意识
2012-04-10 09:04 来源:红网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两份名单曝光后,多家涉事企业进京“公关”。3月3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公布“最新”抽检结果,原本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产品不合格,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4月9日《经济参考报》)

本来,市场寄希望于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从而让不合格的螺旋藻生产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随着舆论关注,相关企业进京“公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一份与之前的截然相反的检测报告。报道称,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g/kg的标准。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记者应执行0.5mg/kg的标准。如此一来,原本许多不合格的产品摇身一变成为合格。

2.0mg/kg与0.5mg/kg并不是两个没有感情的数据标准,其背后彰显的是监管与检测机构对责任的履行态度,如果没有螺旋藻生产企业进京“公关”,复检结果如何不论,起码不会损害监管机构的公信力。可照目前的情况看来,被“公关”的结果是消费者对监管者失去信心,更严重的问题是对市场失去信息。事实上,在一个市场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最需要提振的就是监管者的公信力,而一个摇摆不定出尔反尔的监管者不仅不利于市场的健康成长,反而是将市场引向了困境。

针对“检测标准”被改,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张晋京认为,食药监局对藻类中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随剂型的变化而变化,“普通剂型”的铅含量标准为“0.5mg/kg”,而“片剂”等剂型因原料浓缩后易致铅含量升高,故放宽为“2.0mg/kg”。然而,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B16740)》明确规定:对于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除“固体饮料”(如麦乳精等)和“胶囊”两种剂型适当放宽至“2.0”外,其余剂型一律以“0.5”作为判定标准。

没有标准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标准之后责任意识却没有跟上。坦率地讲,监管者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不论对产品的检测标准是否随“变化而变化”,监管者的责任却不能随情况而或强或弱。固然,螺旋藻生产企业的公关行为令消费者愤懑,然而市场监管者却被“公关”手段俘获就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市场监管者能够实行监管,就在于他不属于市场直接交易的双方,如果作为裁判的监管者被收买,消费者与企业也就不在同一个平面,这样一来又如何实现市场公平交易,要知道,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不得不说,螺旋藻生产企业的“公关”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因为真正需要公关的对象不应该是监管者,而是与企业利润密切相关的消费者,如果不能提振消费者的信心,企业的生产行为也就得不到市场的承认。企业“公关”监管者,监管者被“公关”成功,只能说明我们的市场依旧缺乏契约精神,监管者缺乏责任意识,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这是比螺旋藻超标更加可怕的存在。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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