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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公车私用更要靠政府于制度上发力
2012-07-01 15:45 来源:红网

广州老人区少坤6年来用手机随手拍公车私用,共举报100余辆公车。区少坤也经常因此被骂、被威胁删照片、被吐口水、被打。但区少坤表示,谁都可以监督三公消费,只要还活着,就会继续监督下去。(6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显然,这样的区少坤老人让人景仰并值得所有国人学习,盖因面对“公车私用”,他不只是有“批判的行动”,更付之以“行动的批判”。更可贵的是,他并没有因经常被骂、被威胁删照片、被吐口水、被打而退缩。不仅如此,其还表示只要一息尚存,便誓于“三公消费”斗争到底。这需要何等勇敢无畏的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强烈的公民意识啊。

我在想,如果所有国人面对“公车私用”现象,都能像区少坤老人那样变“批判的行动”为“行动的批判”,甚至不达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目的决不罢休,那么,“公车私用”是不是不会像现在这么肆无忌惮,甚至愈演愈烈。事实上,岂止是“公车私用”,可以说天底下没有哪一桩不平、不公之事,会仅仅凭一道“符咒”而消弥。至小至微的火苗,你不浇下一杯水,他也觉得与自己无关,它决然不会熄灭。

但话又不得不说回来,杜绝“公车私用”腐败现象,固然需要每个公民鼓足“行动的批判”的勇气,但显然更寄希望于相关政府部门在相关监督制约和奖惩制度上发力。毕竟,解决“公车私用”问题,除了公务员自律和提倡公民与媒体监督,最终还得靠有关政府部门拿出一套切实管用的解决办法来。正所谓:“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

比如,在公车管理和使用上,可否学习并借鉴一下香港经验,即除了40名高级别官员配备专车,其他各部门的公务用车,都通过物流署调配。同时政府车辆车牌一般都用统一的“AM”作为英文字头。大街上跑的哪些车是公车,哪些车是私家车,普通香港市民一看便知。再比如不论官职大小,职务高低,只要发现公车私用一次,一律比照《刑法》有关条款作涉嫌侵占公物或构成公务侵占罪论处。即,动用公车办私事,不仅需要自己掏油料费及车辆磨损费并上缴财政,同时,视情处1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比如,公民举报“公车私用”一次并经中立的第三方查实,除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行为,当罪加一等。等等。

何况,如果只是号召倡导公民举报“公车私用”,而有关政府部门却在“公车私用”问题上无所作为甚至阳奉阴违,那么,最终也会使公民丧失举报的积极性。

好在由于区少坤老人6年来,坚持以卵击石,终于引发了“蝴蝶效应”。据报道:日前,专防公车被私用的北斗监控定位系统,已在广州8000多辆公车上“装载”一新,开到哪里都将一目了然。同时,广州市政协主席苏志佳明确向区伯和韩志鹏表示:周六日公车不能动,专人专卡,一插卡,机器一响就知道。“一动就是私用,去哪里都是私用”。但问题是,正如区伯所疑惑的是: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怎么就能确定车是不是在私用?单位每月“内部公开”私用信息,威慑力能有多少?如果违规成本太低,一套实质性的处罚制度——比如引咎辞职,该不该建立起来?显然,这些问题都需要广州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拿出进一步的完善方案。

总之,公车私用顽疾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但显然不是靠几个较真的公民的力量所能办到的。必须是政府积极作为并拿出足够的解决问题的诚意在前,全体市民乃至全体国民付之于积极的“行动批判”在中,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功能在后,同心同德,上下一心,方才有可能彻底杜绝公车私用或滥用现象。

[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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