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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对晋宁连环杀人案进行完整“复盘”
2012-07-30 07:21

7月28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晋宁张永明故意杀人案。张永明涉嫌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间,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11人,并将尸体拉回其住处分尸灭迹。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永明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7月29日《新京报》)

对这桩情节特别恶劣的大案来说,严惩凶手是对遇难者及其亲属最大的告慰,但是,就这桩个案对社会的重要意义而言,绝不是一杀了之的事情。必须对此案发生轨迹进行全面、细致的“复盘”,让公安部门汲取工作经验教训,让社会公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才能避免这样的系列命案再次上演。然而,此案目前还有诸多疑云未解: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他的作案手法怎样实施?更为重要的是,历时四年多,先后有11人遇害,如此长时间、高频率的系列凶杀案,凶犯何以连连轻易得手?

从涉案嫌犯的经历来看,早先就有故意杀人的前科,并且坐牢长达近二十年,形成冷血的反社会人格并不意外。然而,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变态者不罕见,因报复社会而随意杀人的凶手也不罕见,暴戾冲动连杀多人的嗜血之徒也不罕见,甚至隐蔽作案的连环杀手也时有耳闻,但是,晋宁这样丝毫没有技术含量的连环杀手居然频频得逞太罕见了,超出了常识和常理可以理解的底线。

从国内外现已曝光的连环杀手案情来看,与偶发的冲动性作案相比,在早先的凶案发生后,要确保随后的系列作案成功,最重要的条件是做好隐蔽和伪装。所以,通常凶犯们要频繁更换作案地点,特别是远离自己的固定居住和工作地点,以免被锁定为嫌疑目标。同时,为了降低被打击和围剿的风险程度,凶犯往往有意降低犯罪频率,以避免过分刺激警方和社会的关注。而嫌犯张永明的作案方式,却与这两个基本规律完全相悖,他不仅在自己的住房附近反复作案,而且平均每年都要杀害多人,这已经不是隐蔽的连环杀手,几乎成了明目张胆的连续杀戮。

我们不禁要痛心疾首地假设,如果在第一个、第二个受害者遇难后,警方能够及时处置,对案发地点附近进行严格的排查嫌犯工作,张永明这样一个处在犯罪区域交集重点区的重点人物早就该被锁定,即使不会一次就缉凶归案,当下次案发时自然会暴露出真面目。退一步说,即使因为缺乏直接证据逮捕嫌犯,起码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震慑作用,让嫌犯不敢再次贸然行凶。再退一步说,即使嫌犯当时没有被锁定,警方面对系列重案的一再发生,也应该向公众发出明确的安全提醒,而如果路过此地的年轻力壮的受害者都抱有警惕之心,五十多岁的歹徒也不会这么轻易连连得手。

令人心痛而无奈的是,这些警方该有的规定动作却一个都没做。包括有受害者亲属报案被驳斥为“缺乏直接证据”,包括有人见证本村一个男孩被嫌犯勒脖谋杀未遂,包括先后十人在本村连续失踪,当地警方依然对案情不明就里,甚至有些案件根本都没有立案。正是在这样疏漏、迟钝的治安网络下,张永明才有机会一次次实施他的罪恶,而当地居民与嗜血者为邻却不知防范危险,是以导致惨剧一次次上演。

对晋宁系列命案而言,将本案办成滴水不漏、没有遗憾的“铁案”,不仅是要揪出凶手的问题,还必须彻查相关责任部门有无失职、渎职者,并藉此机会彻查、整改地方治安体系中存在的隐患,才能还当地百姓一片安宁的治安环境。因此,处置凶犯不是本案的句号,要等到笼罩整个凶案的疑云解开、答案给出,要等到全社会能够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案才能以对受害者告慰、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来宣布结案。

[稿源:红网]

[作者:许晓明]

[编辑:王俞]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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