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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发话就能取消“红眼客车”?
2012-08-28 09:08

“三令五申”为何堵不住要命的大巴车?似乎是为了回应舆论的质疑和指责,日前在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查看情况时,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正永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本周拿出方案,一周后必须取消“红眼客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长途客车司机在凌晨两点后必须强制休息。”(8月27日《华商报》)

尽管卧铺大客车驾驶员已当场死亡,事故责任尚有待进一步调查认定,诸如“门窗封闭”、“可燃物多”、“车祸客车20个月内在事发路段7次超速”等内幕也正在被媒体一点点“扒”出来,但“红眼客车”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是不容否认的。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发生的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在凌晨和午后疲劳驾驶的有14起,800公里以上超长途客运班线营运客车肇事约占重特大事故的27.5%。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周后必须取消‘红眼客车’”实为赵省长痛定思痛后的真情表露。问题是,单凭省长的一句狠话,真能根绝作为高速杀手的“红眼客车”吗?毕竟,类似“彻底”、“坚决”等措辞,我们在矿难、车祸、路桥垮塌等救灾现场听得已经够多了,但效果如何呢?

事实上,“红眼客车”之所以屡禁不绝,一方面固然与运输企业管理混乱,司机安全意识薄弱,国务院关于“创造条件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等《意见》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执行有关;但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于“超时费”的执著,也让不舍得在服务区住宿的司机们“不敢睡”、“不能睡”,不得不疲劳驾驶“红眼客车”向着死亡终点一路狂飙突进。因此,面对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和政策制定者难道不该反思自责,并在36名亡灵案前深深鞠躬吗?

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司机、舆论的抱怨之声一浪高过一浪,因疲劳驾驶导致的车祸惨剧频频发生,但囿于自家利益,“超时费”却照收不误,毫无取消的意思,甚至还被批上了防止司机“换卡逃费”的合理外衣。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郑利卫就曾高调表示,收取“超时费”对于加强收费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运营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是必要的。真不知,在罹难者的不幸与“一周后必须取消‘红眼客车’”的坚决面前,这种乱收费的“必要性”还剩多少?

落实国务院要求、增强司机安全意识离不开宣传和监管;取消“超时费”、让司机在高速上睡个安稳觉更有赖公路收费体制的“顶层改革”,无论是哪一项,都不是省长一句狠话、一个决心能够立马解决的。但惨烈的现实却时刻提醒着执政者,唯有拿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心和勇气,方能铲除“红眼客车”继续“在路上”的体制土壤,以告慰36位逝者的在天之灵。

[稿源:红网]

[作者:王垚烽]

[编辑:王俞]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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