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海归女醉酒遥驾,指责不如完善规则
2012-09-14 07:54

昨天,一段名为《海归女醉酒遥控驾驶汽车调戏交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酒后遥控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因该女子并不在车内,如何处罚让交警犯难。南京市检察院资深检察官胡朝华表示,该女子的行为同样属于醉酒驾驶。(9月13日《扬子晚报》)

只能在电影里见到的无人驾驶,惊险刺激,令人神往,想不到这么快就走进了人类生活。不过,两者到底还是有着天壤之别:电影中的无人驾驶,完全由电脑直接操控,没有丝毫的即时人为因素;遥控汽车则是由人手操控,虽然不是直接碰触方向盘,人也不在车内,但却可以认定是“人”在驾驶。其“手”就是无线信号。检察官认为的“这种行为属于酒驾”,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都对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行为本身做出了明确界定,但行为主体却十分模糊,按照惯例,行为主体一般理解为直接操控方向盘的驾车人。从实践层面,也是如此。既然无法规可适用,就没有执法的理由。专家的解释虽然“合理”,但毕竟只是推理,不具法理依据。何况,交警不是法律研究者,不需要掌握那么多知识,更不需要进行逻辑追溯。他们只需要牢记规则,按章办事,严格执法。当事人敢于“挑衅”,显然对此十分明确;交警束手无策,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明知没有明文规定,却想当然地适用,难免会被指责为过度执法、乱执法,这是对执法者执法能力的折损,也是对法律公正、威严的伤害。虽然“醉酒海归女”遥驾实际产生了潜在危险,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但却不是涉嫌违反酒驾法规。涉嫌哪部法律哪一条?没法说清。此种情况下,交警及时发现劝阻,说服教育,已经尽到了责任。

有个事实必须承认,就是“醉酒海归女”酒后遥控驾车的真实意图,并非想驾驶上路。其心理,可能有炫耀,更可能有孩子遥控玩具汽车的游戏成分,否则,干脆钻进车内握方向盘狂奔了。这表明,他们知道酒驾的危害,也知道酒驾的适用法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倒愿意将其“戏弄挑衅”理解为是对饮酒驾驶规则漏洞的一次提醒:今天“无人驾驶”还是“概念”,或许明天,电影中的镜头就会走进生活。而法律的滞后,执法的僵硬等等,注定会被飞驰的时代一次次地戏弄、挑衅。

[稿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王俞]

责任编辑: 吴运河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