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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21处房产”提醒需要开展“房产普查”
2012-10-11 07:56

据《南方都市报》10月10日报道,7203.33平方米!10月9日天涯及新浪微博有网友晒出,56岁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经记者从权威渠道查证,这份“查询证明”属实。粗略估算,被曝光的21处房产总价起码达4000万元(除两处厂房)。

一名官员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其中17套房产均带有该官员妻子的名字),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而“浮想”的最终落脚点,自然就是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而说到监督,倘若关键数据不掌握、事实情况不清楚,监督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不妨把“拥有21处房产”看作一次提醒——是时候开展全国性的“房产普查”了。

我国的人口普查,已经开展了6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摸底排查也早已经破冰,而“房产普查”什么时候启动呢?对于房产的“普查”,从技术上来讲并无难度,因为我国对房产的登记,已经比较完善。尤其是在近几年针对楼市进行调控之后,几乎达到了只要是房子几乎都登记在册,想浑水摸鱼突破“限购令”很难得逞的地步。那么,是否进行“房产普查”就不是“能不能”,而是“为不为”的事情了。

从现实情况看,进行“房产普查”非常有必要。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拥有房产38套,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拥有房产35套,山东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拥有房产37套,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拥有房产23套……假如有“房产普查”机制,贪官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相关部门发现问题也不会如此之艰难甚至迟钝。

其实,除了从反贪治吏的角度出发之外,将老百姓生活作为出发点,“房产普查”也凸显出了紧迫性。2007年8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正文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房之所以成为“问题”,无非就是价格超过了多数人的购买能力。而高房价的罪魁祸首之一,正是一部分人拥有了太多的房产——或是投机炒房,或是借助财力占房,或是倚仗权力霸房,这些房屋合法也罢非法也好,总得有个数据作为依据,才好进行打击违法犯罪、完善住房政策,以利于为老百姓“居者有其屋”的实现。

一个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被发现“拥有21处房产”,自然会有机构请其讲清楚每一套房的“故事”。可是,房子的“故事”只能这么来讲述吗?事实上,每一套房子,都不应该有见不得阳光的“故事”。能够还房子清白、令动歪心思者缩手、让贪官现形、使老百姓减轻为房所累的第一步,或许就是形成制度的“房产普查”了。

[稿源:红网]

[作者:李辉]

[编辑:司马清]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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