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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揭开“杀人学校”背后的猫腻?
2012-11-20 08:23 来源:新浪

10月27号晚,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新生刘晓傲连同另外5名同学被学校的6名老师叫出去“吃饭”,随后,从四楼洗手间的窗户不幸坠楼身亡。目前,死者家属和校方仍在就此事进行交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校在一年内死亡的还不止刘晓傲一人,而且该校还发生了强制老师招生的等等丑闻。(11月19日《南方日报》)

从窗户坠楼,只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可能,“失足”可能性基本不存在。那么,若是“主动”,就一定有比选择死亡还难以忍受的东西。若是“被动”,那就是为了掩盖某种真相的刑事犯罪。显然,不管何种原因,校方难脱干系。而这一切,都亟待司法部门介入,将真相一一呈现。

从新闻得知,该所院校,此前已发生过多起死亡事件:9月3日,28岁女教师小宋,全身赤裸地漂在校园的水塘里。经过尸检断定,系被人奸杀。11月24日,一位学生干部跳楼,当场死亡。而此前,该校还发生过其他的学生死亡事件。由是观之,人们赠其“杀人学校”美誉,一点也不冤。稍作分析,就会发现,这些案件有两个共同点:都是刑事案件;都被低调处理。这正是笔者最关心的地方。为什么一所杀人学校,出了如此多的命案而能“我自岿然不动”?“报道这个干什么?别没事找事!”校党委书记这句明显带有威胁恫吓的黑社会性质的话语,不仅是说给媒体听的,也是说给当事人听的,更给出了能轻易回避司法途径而选择“协商私了”的原因。有如此匪气的校领导,老师岂能不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学校岂能不连出人命?可以断定,如果不是媒体曝光,那么,这件命案很可能与此前命案有一样的命运:当事方一定选择“不找事”而“自愿私了”。这一方面除了自己“不差钱”,会来钱,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学校有难以告人的隐情。这正是人们诘问的理由:在没有分清案件是非之前,是哪位葫芦官判了这一桩桩葫芦案?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何以就按了一般治安案件对待?是谁给了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机会?是什么庇佑学校摆平了这一切?

如今,此事已经引起坊间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谁是谁非,真相在哪,人们翘首以盼司法部门能给出一个明确结论。而笔者更希望,有关部门能顺藤摸瓜,将此前的死亡案件一一捞起重新审理,用法律之手查处“杀人学校”背后的猫腻。这是还逝者一个公道,也是给社会一个交代,更是体现公平正义的唯一路径。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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