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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中整治”也该进行整治
2012-12-13 08:36

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北京市开始整治影响城市秩序、车道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机动车走应急车道和行人闯红灯都在整治范围之内。今天上午,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民警在慧忠路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进行了集中整治。仅半小时的时间就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对其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12月11日《法制晚报》)

看北京开始集中整治影响城市秩序、车道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让笔者想到了一些地方集中整治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的新闻。“集中整治”是把工作攒起来统一干,很像一些年轻学生穿脏了衣服、袜子等,平时自己不洗,集中起来拿回家让父母或爷爷奶奶代劳一样。“集中整治”是一种懒政行为,对此做法笔者不太赞同。

我们知道,集中整治某一项工作,都会设定一个时间段,就拿北京市公安部门的这次集中整治来说,到明年3月份就要结束,这种整治并没有常态化。集中整治时间一过,工作势必又要回到当初。工作时紧时松,很像是“松紧带”,短时间内的集中整治并不能改变公众心中根深蒂固的潜意识,并不能达到长久的效果。

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工作中之所以会存在诸多严重的问题,是因为平时没有进行整治。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积月累,小问题慢慢成为公众的陋习,成为了普遍性的大问题。集中整治说明问题已相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工作与生活,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行,到了不整治不可的地步。对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已成为当务之急,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这些急需集中整治的工作都是由于平时不认真、不主动、不作为欠下的历史旧账。

并且,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在集中精力来抓某一项工作的时候,将很难对其它工作进行全面地统筹兼顾,对其它一些工作势必会力不从心,造成疏忽。这又为下一步对其它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埋下了祸根。这就造成了刚刚集中整治完一项工作,又要开始着手进行下一项工作的集中整治,这势必会造成“集中整治”的恶性循环。

工作贵在平时,只要对每一项工作平时都尽到责、干到位,都按部就班的完成,就不会出现需要频繁“集中整治”的情况。所以,笔者认为,对“集中整治”也该进行整治。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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