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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从来就不是惨剧之源
2012-12-26 08:34

12月24日,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幼儿园班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该7座面包车上载有17人,致11名儿童死亡。据悉,校车司机就是幼儿园长彭春娥。其为节省成本,只能让十几个孩子挤在一辆车上。目前,彭春娥已被控制。(11月25日《新闻晨报》)

黑校车侧翻,11名儿童罹难。所听所闻,充斥于媒体间的,要么是“涉事幼儿园未经审批、镇政府曾多次责令整改”,要么是“没有悬挂张贴校车标识的面包车长期超载、车速过快”。挤成沙丁鱼罐头般的校车,显然难逃“合规”的质疑;而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更是难逃接着被“依法取缔”的命运。但问题是,这样的反思与究责,这样的痛斥与公关,连细节都似曾相识——出事儿了,就“打黑”,没出事的时候,“白净”的幼儿园和校车在哪里?

有人说,2011年可谓中国“校车元年”:一是校车事故频仍,二是催生了规范条例。此前,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袁桂林甚至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一年来,校车伤亡事故总量超过黑煤窑的矿工的死亡数量。但血的代价未必能催生农村幼教格局的福荫,这就如同“正宁事件”后惨剧仍未禁绝,甚至尽管《校车安全条例》实施已经大半年,而各地的“黑校车”仍参差多态、安然无恙。

惨剧痛彻人心,痛定思痛的时候,板子一例要打在肇事司机、校方、教育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身上。但问题是,我们似乎很少反思:为什么近年的校车安全事故呈现出多发态势?为什么这些悲剧基本发生在相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为什么事件总是和“严重超载”撇不清关系?……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城市化加速了脚步,受教育权的“同城尊严”并未能随着频繁的人员迁徙而归位于正义的制度设计,留守儿童是农村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加之,现在农村里的机动车越来越多、幼儿园却越并越少,能挤上黑三轮、甚至马车的,就算幸运了。明白了这些道理,自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不白净”的幼儿园及校车能驰骋在权力者眼皮子底下的现实。规则是规则,情理是情理。这是权力的一种“次坏选择”:出事的总是小概率,与其取缔了积压成政府责任,倒不如让黑校车或黑幼儿园暧昧生存。

回到江西惨剧上来,家长们说得很实诚,“附近仅此一家幼儿园,学校为了能够节省成本,便采取了超载的方式”,时间长了,自然是“理解万岁”。黑校车从来就不是惨剧之源,或者说,只是表皮的症结,而那些殒命的孩子,何尝不是死在中国乡村幼教孱弱而紊乱的现实之上?

早些年的幼儿园撤并潮、出卖潮,为地方财政减压的同时,已经埋下了今日惨剧的隐患。至于校车,如果家门口就有学校,还要校车何干?虐童也好,校车也罢,当我们为今日的痛楚遮蔽双眼的时候,只须问问:为何若干年前,这些公共事件都与孩子无关?

文/邓海建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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