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知识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市场监管 > 宣教知识

微信扫一扫分享

谁来给702万国家赔偿埋单
2013-04-28 07:34

十年前,安徽黄山市歙县张高平与侄子张辉叔侄俩驾货车去上海,不幸卷入一起“强奸致死案”,直到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二人无罪。昨日,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向本报独家披露,叔侄俩目前已正式提出国家赔偿和冤案补偿,多项合计金额为702万元。(4月17日《市场星报》)

根据国家赔偿法,“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要依法给予国家赔偿。”2012年,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按此计算,国家至少要赔偿叔侄二人120万元。

但考虑到他们十年来因坐牢而来的收入损失,以及家人因为上访等而来的物质损失,还有十年冤狱对叔侄俩人、对家人所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国家赔偿的具体数额应该比这120万元要大得多。现在受害者提出703万元巨额赔偿要求,就说明了这一点。

固然,国家有关部门因为冤假错案而需要向受害者提供赔偿,这是值得称道的人道的做法;但另一方面,浙江省的这起冤案,不但对这对安徽叔侄造成了十年的冤狱,对这个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伤害,同时也将会给国家造成是以百万计的国家赔偿金额,实在是一个非常沉痛的教训。

一则,诚如浙江高院的再审判决书所认定,因审讯录像、和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完整,警方的取证程序存在不规范之处,原一、二审认定的主要证据不可作为定案证据;二则,以“女神探”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25条“无懈可击”的“铁证”,让两位叔侄在大牢里一坐就是十年;三则,这家人十年来不断上访,包括四次去北京上访,却一直不得要领,直到最后一位律师帮助申请了司法复核。

由此也引发我们的反思:冤案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公检法相互关系出了问题,公检法之间不仅要相互配合,还要相互制约,显然这起冤案就是因为公检法之间未能相互制约;再者,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也需要进行监督,需要防止非法侦查行为。

文/汪忧草

责任编辑: 吴运河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