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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家丑不外扬”保护了谁
2013-05-03 07:39

安徽阜阳信用社不公开处理替考,称家丑不外扬。安徽阜阳信用社招考中的替考现象近年来屡禁不止。据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透露:阜阳每年都有一两个考生找人代考的现象,“我们已经取消了,不就结束了吗?家丑最好不要外扬。”(5月2日《中国青年报》)

相关负责人承认替考是“家丑”,说明他多少还有一点是非观念,还没有像某些人一样完全丧失脸红的功能,值得“赞一个”。但我还是不得不提醒他:替考真的只是农信社的“家丑”吗?这样的丑闻可是发生在安徽省联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过程之中啊。因其招考人数之多、面向群体之广,招考备受安徽考生的关注,出了问题咋能以“家丑”为由捂盖子呢?这对其他考生公平吗?这算得上“公开招考”吗?

“家丑不外扬”,或许不止是个态度问题,里边说不定还存在其他不敢公开的猫腻。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是匿名举报,我们没有办法查”,为什么没有办法查?如果没有人举报,是否对替考现象就要听之任之甚至默许纵容?4名替考者当中,已经有一人被证实系系统内部子女。至于其他3名被查出替考的考生是否也是系统内部员工子女,该负责人称“不知道,不好调查”。一问三不知、千方百计为替考者打掩护,也难怪阜阳信用社招考中的替考现象会屡禁不止了。

“家丑不外扬”的做法,在为替考者“讳”的同时,也为相关丑陋现象继续得以存在提供了“保护伞”。《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明确规定,找人替考或代别人参加考试的,停考3年,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向考生所在单位或社会公示。农联社的做法,很显然已经涉嫌违规,上级人事和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监督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给全体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公开招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文/乔志峰

责任编辑: 吴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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