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推开,总府社区辖区内的出租房和租户有所增加。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居民治安、消防安全等意识,7月19日下午,总府社区联合派出所和消防队对辖区出租户进行了出租房整治要求的讲解,并与出租人签订了《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保证书中指出,禁止出租户出租不符合治安、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要求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治安、消防安全的行为。同时,消防队还要求出租人为出租房配备消防安全四件套,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签订保证书,强化了出租人的治安、消防安全的防范意识,使其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自加压力,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局面。
(通讯员 汪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