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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失足跌倒 该由谁来负责?
2014-04-17 11:05

“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啊,刘所长!”在杨村桥镇司法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热泪盈眶,紧紧握着所长刘国生的手,不停地道着谢。

这位老奶奶名叫章秋莲,今年已经79岁了,是杨村桥镇龙溪桥村人。去年碰到一次意外“事故”的她,多亏“老娘舅”刘所多方调解得以化解,所以这次特意上门感谢。据了解,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去年9月的一天,她出门时路过徐坑村在龙溪桥村清溪山改地工程施工地段时,由于道路较窄,加上车辆较多,“我感觉车子离我很近,有点危险,所以想靠边走,给车子让让路,谁知道……”不想,一时没看清的她却踩空在了路沿的草丛上,随即跌落足有2米多高的坎下,导致两根肋骨骨折,医生建议章奶奶至少住院修养3个月。

住院治疗休养固然对,但它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却渐渐让章奶奶消受不起了。短短一个半月,就花去了两万两千三百多元,这数额已经远远超过了老人的所有积蓄。“我们家条件本来就不好,我自己也是靠打零工为生,如果要照顾我妈,就没办法干活,时间一长,这日子还怎么过呀!”老人的儿子张官正叫苦不迭,底子薄、收入少,又平白无故多出了这么一笔医药费,着实难住了这家人。由于无力负担医药费,无奈之下,老人只得拖着虚弱的身子出院。

“张秋莲跌落时确实没有车子与其发生碰撞,很难定车主的责任。”当问起这笔医药费该由谁支付,镇调委会主任刘国生解释说道,“抛开这个不说,当时在场有三辆车,但目前没有办法确认当时老人是想为哪辆车开道让路的。”追责主体过错占多少尚无定论,加上身份又不明确,这一下子让老人医药费的支付问题成了“无头公案”。

听闻这件事后,刘国生马上与龙溪桥村调委会取得联系,在充分了解章秋莲的身体和家庭情况后,刘国生首先询问了她的想法,了解到她因为找不到赔偿者后想打官司讨个公道之后,耐心地做起了思想工作。“因为你确实没有被车子刮擦到,而且当时也确实没有人证无证能证明,如果打官司的话,很难判定谁该负责,就算判定了,能得到的赔偿也很少,而且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不能解决你眼下的问题啊,章大姐!”刘国生开始细细分析起来,这次纠纷涉及到的可能支付赔偿的主体有三个:一是龙溪桥村,应该对本村村民多多关心。二是徐坑村,作为事故发生地,于情于理也对这件事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三是工地老板,据了解,事发当时的三辆车中有一辆车就是施工场地的运油车,因此施工老板也不能这件事完全撇清关系。

起初,除了龙溪桥村委表示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帮助章奶奶度过这个难关之外,另外两者都有些支支吾吾,并不特别愿意主动担责。但刘国生没有轻言放弃,“尽管不能直接说你们是过错方,但考虑到老人的经济情况确实很不容易,我们应该怀着一颗尊老的心,出于人道主义和善意救助的心态,负担一部分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让老人能安心养身体,给他们一家人减轻负担。”“我们都是有老有小的人了,扪心试问,如果是你们自己的父母碰上这样的事,对方却不管不问,你们又会是什么感受呢?”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换位思考和细致沟通,让原本有些犹豫的徐坑村干部和工地老板终于扭转了态度,纷纷表示愿意支付合理范围内的金额。

互相之间没有了芥蒂,协商起来也就顺利多了。在做通各方工作后,刘国生把大家都召集起来,开始协商最后的协议。在大家坦诚布公、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最后达成了由龙溪桥村、徐坑村及工地老板两方从补助角度出发各给予老人6000元人民币的协议。另外,工地老板也自愿支付3000元,困扰老人多月的纠纷也至此告终。

“法理不外乎人情。”调解完这起纠纷后,刘所感慨良多。有时候并不是非要对谁是谁非斤斤计较,有一颗向善的心,多一份理解的情,很多事情就能迎刃而解,社会也将更加和谐。(通讯员 包双希)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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